为推动我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省、市、县总体部署和《2018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召开新政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党委会议
承办单位:镇党委
二、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XX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镇安办
参加单位: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
三、制作安全宣传标语(6月15日前)
组织动员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在重要场所(学校、市场、车站、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人口集中地)、重点路段路口、生产作业现场、公共交通运输车辆上等,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和安全警示标语。(镇安办负责落实,悬挂不少于2幅宣传主题横幅)。
(一)各社区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常识等。
(二)在市场、车站、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人口集中地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镇安办负责落实)。
(三)在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月”相关内容。
组织单位:镇安办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
组织宣讲队伍,在本辖区深入开展以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宣教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XX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思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镇安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三)8:00—11:30,配合县安监局在滨江大道(朱德铜像处)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集中咨询活动。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在活动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在周边道路和单位所在街道、高大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主题横幅(镇安办负责落实)。
(2)开展咨询活动。由新政镇安办负责落实场地和桌椅,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现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开展现场安全咨询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6月底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将应急救援演练的报告和图片报镇安办。
七、发送安全生产知识短信息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向群众发送安全生产知识短信,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理念。短信内容由安办提供,党政办负责发送到政府QQ群、微信群,各村(居)负责发送至群众。
主办单位:镇党政办
八、开展安全隐患暗访暗查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暗访暗查,并及时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依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