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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www.anytaobao.com--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吕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吕安办发电〔2018〕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局将在6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吕梁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等形式,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三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董清亮同志兼任,负责对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安排部署、协调联系、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第一工作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安监一股执法人员

  第二工作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安监三股执法人员

  第三工作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安监四股执法人员

  市局三个工作组负责市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工作及与各安监中心、其它所涉股室、队、中心的协调联系工作。

  各安监中心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内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所涉站所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内容

  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一)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工作组要督促各自监管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条幅、电子屏、微信等宣教平台,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吕梁市委市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主题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各工作组要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平台,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组织专家、市局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和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吕梁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员工进行集中宣讲。在此基础上,要深入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列出谈话提纲,面对面、点对点的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探讨,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和省、吕梁市和我市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传播安全知识。要按照文件要求,制作2块以上的宣传展板(1.5m×2.0m)、3000份以上的宣传单及其它宣教用品资料,并安排专人于6月16日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在咨询日当天要在所辖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咨询点,活动场所至少悬挂两条宣传条幅,至少展出四块涉及重点安全内容的宣传展板(1.5m×2.0m),同时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作用,组织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能站、所、中心全部参与咨询日活动,并督促各有关站、所、中心按要求准备宣教资料。

  (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作组要督促、组织监管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典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市局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近年来征订的各行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生产督导活动。市局三个工作组要深入企业,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继续反三违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深入挖掘正反两方面典型,协调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工作组和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要督促监管的正常生产经营单位以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组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各包企业责任人要督促正常生产经营单位结合企业实际针对易发生事故类型、要害区域、要害部位、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或现场处置的应急演练活动,要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股室、队、中心及各安监中心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要随机抽查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性演练,检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逃生等方面的能力。对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严查重罚。

  (七)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培训,保障培训时间和质量,严格考核考试,并健全培训档案。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八)发送安全生产公益信息。“安全生产月”期间,协调股要充分发挥市局综合协调作用,每天在移动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公益信息,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确保实效。期间,各分管领导要周密部署好各自职责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联系乡镇领导至少要参加一个乡镇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协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参加一次以典型事故案例为题材的警示教育活动,并对所联系乡镇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指导。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要将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等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要创新宣教思路,深挖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并将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得到宣教资料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要对差的典型进行曝光,达到鞭策后进的效果,确保宣教活动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

  (三)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各业务股室、各安监中心要结合实际,采用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技术比武、安全知识下乡等宣传教育形式,组织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安全月活动。要创新宣传手段,发挥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增强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使活动更具有时代性。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股室、队、中心及各安监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收集、报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的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各安监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30日前报送市局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及各安监中心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工作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电子文本、影像资料),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总结要于2018年6月27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局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要于6月28日前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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